办事指南
日期:2024-12-20 来源: 作者:谢梓帆
根据《大连海事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 讲座、论坛管理办法》,各职能部门、各院系、学生组织、学生社团、挂靠我校及各单位的各类协会、学会等举办或联合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,以及我校师生受邀担任其他单位报告会主讲人等活动,应如实填写《大连海事大学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 座、论坛审批表》,严格按照程序报党委宣传部进行审批,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。